(女媧神話具有雙系性。第一系就是作為創世女神的「女媧」,這個跟「女媧」是詞源有關,女媧的媧字,在遠古時代本意就是女神的意思。女媧是巫神教的主神。根據《史記·補三皇本紀》記載,水神共工造反,與火神祝融交戰。共工被祝融打敗了,他氣得用頭去撞西方的世界支柱不周山,導致天塌陷,天河之水注入人間。女媧不忍人類受災,於是煉出五色石補好天空,折神鱉之足撐四極,平洪水殺猛獸,人類始得以安居。圖文皆取自中文維基百科)
近來拿到些傳教的傳單,把老子的「道」、中國的「天」說成是基督教的耶和華,也就是猶太教中傳說和猶太人祖先亞柏蘭立約,聲稱「萬民因他而得福」的雅赫威。並說中國古人其實是崇拜上帝的。並用了些「拆字神學」來「舉證」。
我個人覺得:
1.舊約中猶太人藉由「神諭」去掠奪屠城,連嬰兒牲畜都不放過,不知是耶和華還是祭司自己說的:搶來的女人分給士兵、搶來的財寶需堆在耶和華的神殿來「榮耀上帝」。猶太士兵寧願守安息日而開城門投降。這種作戰思想,和孫子兵法中來比較:「兵者,國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故經之以五,校之以計,而索其情:一曰道,二曰天,三曰地,四曰將,五曰法。道者,令民于上同意者也,可與之死,可與之生,民不詭也。天者,陰陽、寒暑、時制也。地者,高下、遠近、險易、廣狹、死生也。將者,智、信、仁、勇、嚴也。法者,曲制、官道、主用也。凡此五者,將莫不聞,知之者勝,不知之者不勝。故校之以計,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將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再曰:「先知者,不可取於鬼神,不可像於事,不可驗於度,必取於人,知敵之情也。」其兩者理性程度之高低便可知。
2.商朝祭祀「鬼」(祖靈)和事事占卜的習俗,周朝確實有「上帝」的概念,但是是世界各地都有的「泛靈信仰」,也就是崇拜摩西所厭惡的「眾多自然神」。《楚辭》記載的神靈何其多,若基督徒硬要說基督教和中國原始信仰相同,豈不是承認一神教源自於多神教。況且,亞柏蘭和神立約,應必須接受割禮,否則便不是「神的選民」。然而中國沒任何和這位雅赫威立約的記錄,也沒任何歷史書記載中國男子需被割包皮,所以自然不受祂的眷顧,那怎麼可能還會知道和拜這位獨愛猶太人的猶太「創世神」?基督徒更絕口不提「盤古開天」、「女媧造人」的創世傳說。若古中國人是信奉基督教的唯一上帝,怎麼創世神話如此迥異?
3.老子說的物極必反、上善者若水、小國寡民、無為而治等等的思想。和想做萬王之王、戰神、怒氣發作,降火燒死罵祂的人的耶和華根本扯不上邊。
4.孔子敬鬼神而遠之,贊成祭祖,不願探討死後的問題。「君子」是靠自己達成的。很明顯他是「人治」思想家、而非主張「神治」的神學家,孔子不接觸和探討任何「神學」,其實也是子不語怪力亂神中的「神」。其實,耶和華在舊約也是說人行好行壞取決於己。然而到了保羅卻變成一個義人也沒有的「因信稱義」派。實為有趣。
5.中國「天」的概念比基督教的神要更複雜。一‧古中國認為天有九重,故有九天玄女、九玉皇大帝。然而玉皇大帝底下仍是有眾多神明來管理人間眾事。也冊封有福德的人為神明。二‧如藍蔭鼎的「謝天」一文,天代表所有自然和人事物的所有一切,並非高高在上超越自然的神明。這是非常典型的泛神思想。不管是人、其他生物、和非生命的物質和現象,都是屬於「天」的一部分,這種思想在很多古老民族都可發現,如類似古印度的「梵」。因此中國道家希望「天人合一」幾乎等同於印度婆羅門教的「梵我合一」。所以怎麼會是獨立出來的「神」。基督宗教的聖經很明確地說神藉由受造物彰顯自己,但並非受造物。人卻先天墮落而去祭拜這些受造物物以為是造物主(新約羅馬書)。而道家的「無極」,也如同之前的論述。根本可說是一種自然生成的規則和造化力量,而不是耶和華這種,「人格化」的神明。三‧有基督教徒宣稱《易經》中說:「乾,天也,故稱乎父。」所以易經中的天就是基督宗教的天父。然而這個論述有重大的瑕疵。也就是該基督教徒對易經的論述刻意忽略了易經也強調「坤」的重要性。乾坤兩者相輔相成才能創造萬物生存的能量和空間。此外「坤」相對於「乾」代表了「母」,難道耶和華還有個天后嗎?這和猶太教一神教教義嚴重矛盾。
6..「上帝」一詞在中國早已行之千年有餘,自商朝時便已經在《殷墟卜辭》中當作是至高神的稱呼,所以在先秦諸子的典籍之中見到該詞一點也不奇怪。基督教使用「上帝」一詞的時間相當地晚(約至明朝末年),而且是利瑪竇為了迎合中國仕人們的儒家思想才取自《尚書》所翻譯的(其實聖經原文的意思是「神」),此舉從利瑪竇為了打進中國宗教市場而不惜自稱來自天竺、打扮成佛教僧侶來看,確實是用心良苦;但在利瑪竇死後,其繼任者龍華民不僅帶頭反對將《聖經》中的「神」翻譯成「上帝」,事後更爆發清廷與教廷的「禮儀之爭」,兩者之間的時空背景與文化差異之大可見一斑。
此外瑪竇的翻譯雖取自於《尚書》,但是利瑪竇卻忽略(或隱瞞)一個重大的問題(5.的前面敘述),那就是《尚書》的宗教描寫其實一個以「上帝」為首並統轄群神的泛靈信仰的多神教體系,如《虞書‧舜典》便紀載「肆類於上帝,禋於六宗,望於山川,遍於群神。」而猶太一神教的十誡第一條就是「除了耶和華之外,不准有別的神」,中國先民的信仰卻是除了祭祀上帝之外,還有祭祀六宗、山川與群神,由此可見兩者儘管今日都叫做「上帝」,但在本質上仍舊是差異頗大。
7.「義」字的本意是「己之威儀」,是從本意是「武器」但施身自謂成第一人稱的「我」字搭上與古代審美觀念有關的「羊」字(非「羔」字),這就如同一些民族習慣將動物的骨骸、羽毛裝飾在頭頂表示自己的身分與地位,中國古代的先民當然也有這些習俗,替成長的子女帶冠宣示其成年的儀式便是此習俗的遺風。而《聖經》的「因信稱義」的「義」卻是有其他的意思:『英文用「right」形容人「正確」,德文是「recht」,德文的「das Recht」 等於英文的「Law」,無罪則是「ge recht werden」,馬丁路德說因信稱義中的「義」就是這個字。』這種以「原罪論」出發,所提出的「因信稱義」表示「義=無罪」的本意與中國的「義」字本意可以說是風馬牛不相及,豈能拿《聖經》神話公然替中國文字來「看圖說故事」呢?
所以,還是不要道聽而塗說,這是德之棄也。若不澄清這些疑點,恐怕很難讓人信基督教的猶太神是中國的玉皇大帝。(其實目前來看,根本不是)還有若是像傳單所講的那樣,那去天公廟拜拜就好了!何必去教會拜耶和華呢?再者,我認為這只是部分基督教徒為了去除老一輩認為基督宗教是外來宗教的觀感,或是回應一些傳統信仰對基督教徒「數點忘祖」的抨擊所創造出來的一種宣教說法而已。然而,這種傳教說法值得我們思考它的合理性和道德性於否,畢竟說什麼話做什麼見證都必須要負責,發表這些言論的基督教徒或許自認是符合耶和華的旨意在傳教,所以必須創造這種似是而非的說法,但回歸宗教的本質也還是信徒要為其言論的真實性負責。畢竟不說謊和不做假見證是基督宗教一直強調必須遵守的。然而很多言論和行為卻因為披了為了傳教的外皮就可名正言順地和原本的期望背道而馳。
附錄
近來恰好在網路上看到牧師兼「佛學研究者」的龔天民牧師作品《龔天民新文集》第五篇「基督教需要『中國化』嗎?」 ,也知他是反對這種傳教說詞的。孔子說不能「以人廢言」,故節錄給大家參考。
......如真像有些人所說,中國人所信的上帝便是基督教聖經中所講的上帝,那麼便會產生以下兩種有趣滑稽的結果:(一)我們那些不信主耶穌的中國同胞,成了比上帝的選民以色列人還更早有了好信仰,信了上帝,豈非成了選民中的「選民」? 而我國的黃帝、顓頊、帝嚳、堯、舜、禹、湯等信上帝祭上帝的諸古代帝王,成為比挪亞與亞伯拉罕還偉大的人物了。 因為挪亞與亞伯拉罕還得先要從上帝獲得啟示,才開始行動,或造方舟,或赴迦南。 但我們中國人,上自帝王,下至平民百姓,不必有勞上帝如此一一清楚吩咐啟示,豈非早在實行上帝的旨意? 至於武王、周公、孔子、曾子、子思、孟子等儒家大人物,成為比保羅、彼得、約翰等使徒更偉大更了不起。 因為孔子等人,已在使徒以前四、五百年,便在猶太國境界以外的中國,作了基督教的最早宣教師,宣揚了基督教上帝的信仰了。 如果中國人的上帝便是基督教的上帝,那麼在中國原有的儒教徒,應更比基督徒為上帝所愛的了,因為他們早就信了上帝,而基督徒只是信那從西洋繞了一個大圈子後才再傳入中國的上帝罷了。 但中國人豈非早就信了,何必再多此一舉呢? 基督教還要它幹嘛? 如果「中國的上帝便是基督教的上帝」的這個道理是對的,那麼基督徒要受上帝斥責了,因為他們不單信得太遲(因儒教徒早就信了),還要另信主耶穌,這在中國古籍中並未記載,豈非有違上帝旨意?
(二)按照主張「本色化」的人說法,上帝是無所不在,所以也在中國作工,因此,中國上帝亦即基督教上帝。 如果這種推論對,那麼上帝當然不會偏愛中國,也應在世界各國作工了。......
